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温州大学2017-2018学年寝室导师安排工作的有关通知

作者:学生处(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 来源: 时间:2017-06-20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寝室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规定,为更好发挥寝室导师对2017级新生的教育引导作用,2017-2018学年寝室导师安排工作于本学期末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学年寝室导师安排原则

1、原则上大一(2017级)、大二(2016级)学生每个寝室配备1名寝室导师(2016级学生寝室无特殊情况保留现有寝室导师);

2、大三(2015级)、大四(2014级)学生寝室的导师配备不做硬性要求,需要导师的寝室由学生提出申请;

3、每个学院、每个部门所推荐担任寝室导师的人数不低于本学院、部门总人数的50%(含2016级寝室导师,详见附件2),具体由学区安排。

4、2016-2017学年寝室导师的考核结果将于本学期末公布。

二、具体安排

1、请各学院、各部门填写“2017-2018学年各学院部门推荐2017级新生寝室导师名单汇总表”(附件3)。各学院将汇总表报新生所在学区,机关党委汇总表报学生处。

2、截至时间:2017年6月30日(周五)

3、联系人

步青学区:李剑军 86595007(656561) 376971123@qq.com

溯初学区:马金凤 86595049(681126) 1040988383@qq.com

超豪学区:邹涌彬 86690867(655236) 736649814@qq.com

学 生 处:吕 乐 86596067(615886) lule@wzu.edu.cn

附:各学院2017级新生所在学区(暂定)

步青学区:化材学院、机电学院、建工学院、生环学院、物电学院;

溯初学区:法政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拉斯维加斯3499;

超豪学区:美术学院、人文学院、数信学院、外语学院。

附件1:《温州大学寝室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2016-2017学年寝室导师名单

附件3:2017-2018学年各学院、部门推荐2017级寝室导师名单汇总表

学区党工委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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