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修订《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

作者:校长办公室 来源: 时间:2016-03-31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落实项目(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现对《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温大行政〔2014〕199号)中第十九条、第五款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中,可报销与项目有关的自驾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差旅费可实报实销”修订为“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中,不得报销自驾车汽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横向科研经费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参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修订意见自2016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
温 州 大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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